一周之后,杨伟的就业协议签下来了,是南郊的一家国企。
这家国企效益不好,对招录大学生去他们那儿工作极不自信,等到毕业分配快结束时才来“撮堆儿”
,就像早市快散场时去捡便宜一样,杨伟便被捡走了。
协议规定:杨伟需为企业服务六年,如中途跳槽离职,每少服务一年赔偿企业五万元,不足一年按一年计。
听他们讲,杨伟干一年的工资奖金加起来也不够五万元,所以去了以后就别想跑,但好在落下了户口与人事关系。
同时被撮走的还有牛犇和李舒男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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